《中国债行网》-- 网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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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发布违反宪法及其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
二、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不泄露国家秘密,不颠覆国家政权,水破坏国家统一的的信息;
三、不不发布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四、不发布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五、不发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
六、不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七、不发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八、不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九、不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十、不发布对于成人用品、仿制道具、枪械以及烟草业等信息。
在经营过程中,若被发现网站所发布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要求之一的,《中国债行网》、各级加盟管理商应当即时对违规信息做删除处理。若对网站需发布的信息内容难以辨别的,将及时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教育、医疗器械等审批服务项目的,须主动配合按照各项服务项目的审批要求完成该项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回馈至接入商处;对于已审批通过后,在经营过程中,当遇到国家相关部门实施全面性普查活动时,提供包括涉及审批内容的信息发布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等所需信息并上报至接入商处,以保证国家相关部门在查询时有据可查。
企业用户当建立和健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行政负责人信息安全责任制,严格对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督,专人专岗。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安全责任到人;个人用户应当严格做到自我监督、自觉遵守并实施网络信息安全规范,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承担起责任人的角色,自觉对站点信息做到自查、自检、自清。
所有省级加盟商、地级加盟商、县级加盟商、链锁加盟商、债行行长、债事代表、债事领士、拍卖人、VIP会员等凡是加盟、注册、登记于《中国债行网》的所有内容,均视为自愿承诺并遵守上述要求(见附件:网络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自学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中国债行网》、各级加盟管理商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清查工作。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中国债行网 2016年1月1日